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,福建省渝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,被连江县林业局责令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,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.5倍罚款,即33295.65元。
据公告内容,福建省渝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,因此需要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。
福建省渝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条第·款,构成了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规行为。由此,连江县林业局依法作出了罚款决定。